房主因房价上涨违约怎么办?
买方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。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约定,卖方应配合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。逾期不办理的,卖方构成违约。
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,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,属于违约行为,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,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、赔偿金;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,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。购房者通过协商、调解无法解决的二手房买卖争议问题,可通过司法途径,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。
如果买方既不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,也不适用定金罚则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,可向卖方索要因其违约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。
如何避免此类纠纷?
1、为防止卖方因房价上涨主动违约,首先是增加定金的数额,一旦卖方违约,其需要支付双倍定金,无形之中增加了卖方的违约成本;
2、尽量将合同条款约定详尽细致,防止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;
3、尽可能地缩短房屋交易时间,让卖方没有违约的理由与借口;
4、二手房买卖合同中,约定违约金并不一定能得到全部支持。因为违约金需要证明违约损失(房屋溢价,中介支出,另行购房额外开支等等),但此类举证比较困难。因此,当前房价上涨,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,为防止卖家坐地起价,买家可在合同中约定高额定金,这比高额违约金更容易获得法院支持。
5、收据保存。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,后面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,所以,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。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,共同签字,各自保留,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;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,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。
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%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第91条规定:“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,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。”超过20%的部分,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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